发布日期:2015-11-27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后勤部的委托,对虎门大道77号物业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X11970115GAZC
二、采购项目名称:虎门大道77号物业租赁服务项目
三、采购数量:--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内容
包号 |
名称 |
类别 |
租用年限(租期) |
最低限价 (人民币/元) |
备注 |
包一 |
虎门大道77号物业租赁服务 |
服务 |
9年 |
¥65800元/月 (¥789600元/年) |
第二年起每年递增3% |
备注:投标报价低过本项目规定的最低限价将视为无效投标。最高限价必须根据自身单位可承担的支付能力且需现场说明最高报价的理由及出示相关支付承诺书,否则也将视为无效投标。
2. 投标人应对该包组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 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方须为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2、具备医疗投资或管理的资质;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4、《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5年11月27日至 2015年12月17日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珠江宾馆3号楼1楼大堂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3) 获取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至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报名: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套(售后不退)。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1月27日起至2015年12月1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珠江宾馆3号楼1楼大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珠江宾馆3号楼3楼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12月1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珠江宾馆3号楼3楼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一、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年11月27日至2015年12月3日止
十二、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后勤部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中489号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 |
(二)采购代理单位: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珠江宾馆3号楼3楼 |
联系人:刘家栋 |
联系电话:87303028 |
传真:020-87302980 |
邮编:51000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葛小姐 |
联系电话:87303028 |
十四:标书款账户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广州明月路支行
收 款 人: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账 号:44032801040011101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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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20-87300828(总机)
传 真: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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