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07-03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广州市荔湾区东漖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广州市荔湾区东漖街道办事处家庭综合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X10470115MZCZ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东漖街道办事处家庭综合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6000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采购内容
服务内容 |
服务时间 |
采购预算 |
最低服务总工时 |
最高服务总工时 |
东漖街家庭综合服务 |
自签订合同起为期三年,一年一签 |
人民币200万元/年,人民币600万元/三年 |
一年工时:27440小时 三年总工时:82320小时 |
一年工时: 30184小时 三年总工时: 90552小时 |
注:本市每个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每年定额投入200万元,一般要求项目团队配备20名工作人员,其中相关专业人员至少14名(包括社工10名及相关专业人员4名),故招标文件要求的年度服务工时应按照《广州市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招标文件服务工时指标设定指引》设定,即只计算14名相关专业人员的专业服务总工时(包含直接专业服务工时和间接服务工时),最高不得超过项目年度专业服务总工时27440的110%,即30184小时,最低不得低于项目年度专业服务总工时27440小时。如投标人的服务工时超过30184小时,则应相应增加专业人员的配备,每增加一人应增加1960小时/年,三年合计5880小时,依次类推,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 服务范围:广州市荔湾区东漖街道管辖范围。
3.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4. 项目类别:服务类。
五、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
3. 在参与社会购买服务竞争前两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年检或年度考核合格,社会信誉良好;
4. 应标机构有一支实力雄厚的社会工作专业专职队伍,具有高素质的社会工作人才库,以及拥有丰富的社会工作实务经验和广阔的视野。应有承接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等社会工作项目经验;
5. 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时间:2015年7月6日至2015年7月27日每日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16号之三高迅大厦11楼(区庄立交旁)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3)要求:潜在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至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套(售后不退)。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7月6日起至2015年7月27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环市东路416号之三高迅大厦11楼(区庄立交旁)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30日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五羊新城寺右一马路2号珠江宾馆3号楼3楼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7月30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五羊新城寺右一马路2号珠江宾馆3号楼3楼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HX10470115MZCZ
代理机构联系人: |
葛小姐 |
采购人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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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20-87303028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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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20-87302980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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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广州市环市东路416号之三高迅大厦11楼(区庄立交旁) |
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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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510060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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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cs@gdhuaxin.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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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农行远洋宾馆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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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
44032601040004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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