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05-29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受东莞市新远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虎岗以及莞深高速公路入口治理超限超载称重设备工程设计项目(三次招标)(政府采购项目 ,委托编号:东采公〔2015〕358号)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的内容、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包组号 |
包组内容 |
采购数量 |
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
项目类别 |
包A |
虎岗以及莞深高速公路入口治理超限超载称重设备工程设计项目(三次招标)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 用户需求书 |
设计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
2. 投标人必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公路行业(交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招标文件公示时间:
2.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3.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九楼B区B902室。
4.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人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6)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整(售后不退)。
四、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 开标地点: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一室公开开标。
4. 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都务必准时参加开标会,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请出示相关身份证明资料以确认投标人代表身份并签署证明其出席,如发现参加开标会的签字代表人与投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不一致时,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监管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名称:东莞市财政局
监管部门地址:东莞市鸿福路99号东莞市行政办事中心12楼
采购人名称:东莞市新远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东莞市东城区莞樟大道55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总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16号之三11楼
分公司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九楼B区B902室
报名及注册登记联系人:樊艳秋
项目经办人:莫润玲
电 话: 0769-23300388
传 真: 0769-23307786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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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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