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04-28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赤岗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环监所购清运餐厨垃圾服务项目(重招)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HX09590115MZCZ-01,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5年04月28日至2015年05月05日五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编号:HX09590115MZCZ-01。
采购项目名称:环监所购清运餐厨垃圾服务项目(重招)。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9999(其他服务类)。
服务期限:13月。
采购预算:80.0000万元。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采购内容
包号 |
范围 |
最高单价 |
预算金额(最后按实际运输量结算) |
包一 |
赤岗街管辖范围内 |
165元/吨 |
¥800000 |
【备注】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 服务范围及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3. 项目类别:服务类。
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提供投标人工商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时间:2015年4月28日至2015年5月18日每日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16号之三高迅大厦11楼(区庄立交旁)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3)要求:潜在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 投标人工商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核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附参考模板,见招标文件附件16、17)。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套(售后不退)。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04月28日起至2015年05月18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16号之三高迅大厦11楼(区庄立交旁))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19日(星期二)上午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16号之三高迅大厦11楼(区庄立交旁)。
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5月19日(星期二)上午9:30。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16号之三高迅大厦11楼(区庄立交旁)。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小姐 |
采购人联系人: 李显耀 |
电话:020-87303028 |
电话:84193265 |
传真:020-87302980 |
传真:89105415 |
联系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16号之三高迅大厦11楼(区庄立交旁) |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下渡路128号 |
邮编:510660 |
邮编:510300 |
邮箱:cs@gdhuaxin.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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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农行远洋宾馆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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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44032601040004092 |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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