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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清溪自来水有限公司净水用次氯酸钠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14-12-10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东莞市清溪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东莞市清溪自来水有限公司净水用次氯酸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委托编号:HXDGZC2014081G)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的内容、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包组号

包组内容

采购数量

最高单价限价

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A

净水用次氯酸钠采购

465

人民币1340/

详见招标文件

用户需求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

2投标人必须提供次氯酸钠生产厂家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地级市(生产厂家所在地或者采购人所在地)或以上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的检验报告(含用户需求书技术参数表一所有项目内容,如实施新国标,检验报告上须含最新国标所列的净水用次氯酸钠的所有项目,必须距离投标截止时间3个月内的检验报告)。

3.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必须提供次氯酸钠生产厂家的经销授权证明。

4.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141210日至20141216日。

2.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41210日至 20141225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3.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九楼BB902室。

4.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未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不能购买招标文件,注册一般需要三个工作日审批,请各供应商注意安排注册时间;

3) 未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需携带原件注册(包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和相关资质证书等),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还需提交原件的电子档,要求PDF格式;

5.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整(售后不退)。

四、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1230日下午14:0014:30(北京时间)。

2.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1230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3.  开标地点:东莞市清溪镇财经大厦八楼开标室。

4. 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都务必准时参加开标会,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请出示相关身份证明资料以确认投标人代表身份并签名证明其出席,如发现参加开标会的签字代表人与投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不一致时,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监管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监管机构名称:东莞市财政局

监管机构地址:东莞市鸿福路99号东莞市行政办事中心12

采购人名称:东莞市清溪自来水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东莞市清溪镇清凤路9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九楼BB902室。

报名及注册登记联系人:樊艳秋

项目经办人:蔡卓成 

  : 0769-23300388 

  : 0769-23307786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201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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