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10-20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天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对广州市天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4年天河区疾控中心采购专用仪器设备一批(重招)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HX07950114YLCZ -01,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4年10月21日至2014年10月27日五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编号:HX07950114YLCZ -01。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4年天河区疾控中心采购专用仪器设备一批(重招)。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100602(检验及实验室设备)。
采购预算:36.4660万元。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采购内容
包二:
1 |
便携式红外线CO/CO2二合一分析仪 |
套 |
2 |
77,860.00 |
2 |
空盒气压表 |
套 |
2 |
2,000.00 |
3 |
通风干湿表 |
套 |
2 |
4,000.00 |
4 |
声级计 |
套 |
2 |
14,000.00 |
5 |
X光机多功能质量检测仪 |
套 |
1 |
168,000.00 |
6 |
X光机质量控制检测工具 |
套 |
1 |
36,800.00 |
7 |
VOC检测仪 |
套 |
1 |
62,000.00 |
最高限价(合计) |
364,660.00 |
2.包二中X光机多功能质量检测仪、VOC检测仪、X光机质量控制检测工具为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3. 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 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5.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天内到货。
供应商资格: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获得工商营业执照。
3. 提供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4年10月21日至 2014年11月9日9:3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16号之三高迅大厦11楼(区庄立交旁)。
(3)获取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至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报名: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附参考模版(请点击打开,或见招标文件附件5-2、5-3]);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套(售后不退)。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10月21日起至2014年11月09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16号之三高迅大厦11楼(区庄立交旁))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1月11日(星期二)上午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16号之三高迅大厦11楼(区庄立交旁)。
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11月11日(星期二)上午9:30。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16号之三高迅大厦11楼(区庄立交旁)。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肖小姐 |
采购人联系人: 张丽敏 |
电话:020-87301313、87303068/87303028 |
电话:85108533 |
传真:020-87302980 |
传真:85108531 |
联系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16号之三高迅大厦11楼(区庄立交旁) |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四横路自编13号 |
邮编:510660 |
邮编:510630 |
开户银行:农行远洋宾馆支行 |
|
帐号:44032601040004092 |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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