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09-19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天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拟对广州市天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紧急采购车载式喷雾器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HX08710114YLZC,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
采购项目编号:HX08710114YLZC。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紧急采购车载式喷雾器。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109999(其他专用设备)。
采购预算:30.0000万元。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一、项目相关信息
1. 采购内容
包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
1 |
车载式喷雾器 |
台 |
2 |
30 |
2. 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用户需求书》。
3. 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采购为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 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5.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5天内到货。
6. 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供应商资格: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获得工商营业执照;
2. 提供报价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3.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4.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谈判文件的获取:
(1)时间:
(2)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16号之三高迅大厦11楼(区庄立交旁)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3)要求:潜在供应商应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至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核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附参考模版(请点击打开,或见招标文件附件4-2、4-3];)
【备注】以上文件资料在参与谈判时须放入谈判响应文件中。
(4)售 价:人民币300元整/套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谈判响应截止时间: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16号之三高迅大厦11楼(区庄立交旁)。
谈判时间:
谈判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16号之三高迅大厦11楼(区庄立交旁)。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肖小姐 |
采购人联系人: 张丽敏 |
电话:020-87301313、87303068/87303028 |
电话:85108533 |
传真:020-87302980 |
传真:85108531 |
联系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16号之三高迅大厦11楼(区庄立交旁) |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四横路自编13号 |
邮编:510660 |
邮编:510630 |
开户银行:农行远洋宾馆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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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4403260104000409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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