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08-22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的委托,对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3年省经费艾滋病防治采购物资项目(重招)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X08170114YLCZ-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3年省经费艾滋病防治采购物资项目(重招)
三、采购预算:--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采购内容
包号 |
包组名称 |
类型 |
数量 |
预算(人民币/万元) |
包二 |
HIV ELISA初筛试剂2 |
货物类 |
40032人份 |
2 |
包五 |
流式细胞仪 |
货物类 |
3台 |
135 |
2. 投标人可以选择个别包组或所有包组进行投标,但应对包组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 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4. 交货时间:具体供货时间以《用户需求书》为准。
5.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本次采购为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五、供应商资格: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同时获得工商营业执照。
2.针对于本项目包二,还须具有以下资质:
A.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须具有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注册证。
B. 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对所投产品的有效授权证明文件。
3. 针对于本项目包(五),还须具有以下资质:
A. 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依法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
B. 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对所投产品的有效授权证明文件。
4.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16号之三高迅大厦11楼(区庄立交旁)。
(3)获取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
1) 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针对于本项目包二,须提供以下资质证明:
A. 提供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所投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注册证复印件。
B. 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对所投产品的有效授权证明文件。
(4)针对于本项目包(五),须具有以下资质:
A. 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依法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
B. 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对所投产品的有效授权证明文件。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整/套(售后不退)。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七、投标截止时间: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16号之三高迅大厦11楼(区庄立交旁)。
九、开标评标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16号之三高迅大厦11楼(区庄立交旁)。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文件名称
代理机构联系人: |
肖小姐、陈女士(客服部) |
采购人联系人: |
罗先生 |
电话: |
020-87301313、87303068/87303028-813 |
电话: |
020-31051202 |
传真: |
020-87302980 |
传真: |
020-31051202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环市东路416号之三高迅大厦11楼(区庄立交旁)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群贤路160号 |
邮编: |
510060 |
邮编: |
511430 |
开户行: |
农行远洋宾馆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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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
44032601040004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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