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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司法局购买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4-08-07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司法局的委托,对广州市越秀区司法局购买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HX0825O114SFCZ,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4080720140813五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编号:HX0825O114SFCZ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司法局购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9999(其他服务类)

服务期限:1年。

采购预算:40.0000万元。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采购内容

包组内容

服务期

最高限价

包一

广州市越秀区司法局2014年社区矫正矫治与帮扶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

12个月

人民币40万元

2.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3. 服务期:12个月。

4.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须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3. 提供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4 8 7 日至2014 8 28 日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16号之三高迅大厦11楼(区庄立交旁)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3)要求:潜在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附参考模版(请点击打开),或见招标文件附件5-25-3]

【备注】以上文件资料在参与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4)售 价:人民币300元整/套。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0807日起20140828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16号之三高迅大厦11楼(区庄立交旁))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4829(星期五)下午2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16号之三高迅大厦11楼(区庄立交旁)。

开标评标时间:2014829(星期五)下午230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16号之三高迅大厦11楼(区庄立交旁)。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肖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 黄慧敏

电话:020-8730131387303068/87303028

电话:87601523

传真:020-87302980

传真:87603913

联系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16号之三高迅大厦11楼(区庄立交旁)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德安路1号之二8

邮编:510660

邮编:510800

开户银行:农行远洋宾馆支行

 

帐号:44032601040004092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八月七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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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20-87300828(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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