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04-30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受广州市萝岗区林业和水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2014年广州市萝岗区南岗河等河涌绿化管养与保洁及配套设施维护管理(委托编号:HX00110014SLCZ)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一、采购项目的内容、数量
1.采购内容
包号 |
包段名称 |
养护面积 |
养护管养范围 |
采购预算(万元) |
1 |
南岗河 |
约 |
河涌两岸约 |
186.5万元/年 |
2 |
南岗河其他段 |
约 |
河涌两岸约 |
212万元/年 |
3 |
南岗河文教园区 |
约 |
河涌两岸约 |
114万元/年 |
4 |
墩头涌、笔岗涌、东晖广场、鹤子坦支涌配套景观 |
约144412㎡ |
墩头涌约 |
81万元/年 |
【备 注】投标人可选择一个子包或多个子包投标,但应对各包组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本项目各子包不兼中,选择多个子包投标的投标人须承诺其中标先后顺序(详见《优先顺序承诺书》)。
2. 服务范围:广州市萝岗区。
3.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4. 项目类别:服务类。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投标人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或以上)资质,省属企业、部属本地企业及外地企业投标人提供在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办理有效的外地、省(部)核准园林绿化企业在穗经营备案手续并且在有效期内。
4. 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时间:
2.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16号之三高迅大厦11楼(区庄立交旁)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3.要求:潜在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至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 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工商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核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附参考模板,见招标文件附件16、17)。
(4)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或以上)资质复印件,省属企业、部属本地企业及外地企业的提供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办理有效的《外地、省(部)核准园林绿化企业在穗经营备案登记证》复印件。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套(售后不退)。
四、已购买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投标截止前3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五、招标文件质疑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公示期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原件,逾期质疑无效。投标人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的质疑属于无效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
六、本次招标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州市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www.gdhuaxin.cn)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递交时间:
2. 递交及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16号之三高迅大厦11楼(区庄立交旁)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3.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萝岗区林业和水利管理中心
采购人地址:广州开发区临江路9号二楼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16号之三高迅大厦11楼(区庄立交旁)
联系人:肖小姐(客服部)
电 话: 020-87301313、87303028-812
传 真: 020-87302980
E-mail:cs@gdhuaxin.cn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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