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05-19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省环境信息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于
一、项目的内容、情况及预算金额:
1. 采购内容
包 号 |
包组内容 |
类 别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 |
包一 |
污染源减排系统和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运行费项目咨询及监理服务 |
服务类 |
合同双方签定之日起至污染源减排系统和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运行费项目咨询及监理服务全部建设完毕,建设工期大约12个月 |
人民币8万元 |
2. 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监理工作内容及具体要求:
1.情况说明:根据广东省201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规定,政府集中采购通用类目录中“C0811监理服务”类项目金额不足20万元的不纳入政府集中采购范围。因此本项目拟对监理单位以公开招募方式,由采购人择优确定。
2.监理工作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3.监理费用预算:不超过人民币8万元。
4.监理费用支付方式: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期支付。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
2.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16号之三高迅大厦11楼(区庄立交旁)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3.要求:潜在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至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投标人2011年以来具有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咨询及监理经验的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的,履行本项目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其他资质、资格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以上文件资料在参与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4.售 价:人民币300元整/套。
四、监理单位递交方式:
1、递交资料时间:
时间:2014年5月26日09:00-9:30
2、递交资料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磨碟沙大街28号4楼会议室。
五、监理单位确定方式及工作内容:
1.报名资料递交结束后,由采购人对已报名的监理单位进行约谈,根据约谈情况及费用报价综合评比并择优确定。(择优方式为综合评分,评分细则详见采购文件)
2.监理单位确定后即开始相关工作,监理单位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及标准与采购人签订监理合同。
3.项目招标及实施阶段协助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处理相关技术问题。
六、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环境信息中心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磨碟沙大街28号4楼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87533121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16号之三高迅大厦11楼(区庄立交旁)
联系人:肖小姐(客服部)
电 话: 020-87301313、87303068-813
传 真: 020-87302980
E-mail:cs@gdhuaxin.cn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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