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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农村学校第一期班班通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3-12-03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清远市教育局的委托,对清远市农村学校第一期班班通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X07280113JYCZ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农村学校第一期班班通建设项目                  

三、采购预算:467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采购内容:

包号

包组内容

完工期

采购预算

(人民币/万元)

包一

农村学校第一期班班通建设

签订合同后100天内完成交货安装,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467

2.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4. 项目类别:货物类。

五、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获得工商营业执照;

3.投标人若非所投笔记本电脑、电视机的制造商,须具有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4. 投标人若非所投笔记本电脑、电视机的制造商,须具有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5.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 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谈判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7.投标人必须提供20139月份或之后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有效期、专用章等);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潜在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至招标采购代理机,原件现场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手续: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所投产品的代理商,须具有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

4)所投产品的代理商,须具有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123日起至201312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详细地址: 清远市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1A02a室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31226150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清远市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1A02a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312261500

十、开标评标地点:清远市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1A02a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人:老师

电话:0763-3382326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姐、小姐

电话:0763-3813386020-87301313

传真:0763-3813386889

联系地址:清远市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1A02a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清远金沙支行

帐号:4468 4501 040 0080 96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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