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08-29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受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影像设备、出入境自助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并参加谈判。现将本项目谈判文件进行公示( 点击下载该文件),相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相关信息
1. 采购内容
包号 |
包组内容 |
类别 |
最高限价 (人民币) |
包一 |
影像设备(指挥中心警讯办) |
货物类 |
23万元 |
包二 |
出入境自助设备(人口管理大队) |
货物类 |
39.1万元 |
2. 响应供应商可以投一个子包或多个子包,但必须对子包内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子包内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3. 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用户需求书》。
二、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 报价人如果不是本项目所投产品(媒资管理系统软件、服务器存储硬件平台、NAS非编网络存储系统设备)的制造商,则必须要有所投产品媒资管理系统软件制造商和服务器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
3. 承诺在最近三年的政府采购中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
4. 提供报价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5.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6.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3年8月30日至 2013年9月5日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16号之三高迅大厦11楼(区庄立交旁)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3.要求:潜在供应商应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至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人如果不是本项目所投产品(媒资管理系统软件、服务器存储硬件平台、NAS非编网络存储系统设备)的制造商,则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媒资管理系统软件制造商和服务器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复印件;
(4)报价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核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附参考模版(请点击打开),或见招标文件附件4-2、4-3];
【备注】以上文件资料在参与谈判时须放入谈判响应文件中。
4.售 价:人民币300元整/套。
四、本次招标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州市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www.gdhuaxin.cn)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五、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 递交时间:2013年9月6日15:30-16:00(北京时间)。
2. 递交及谈判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16号之三高迅大厦11楼(区庄立交旁)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3. 递交截止及谈判时间:2013年9月6日16: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新华路24号【邮编510800】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16号之三高迅大厦11楼(区庄立交旁)【邮编510060】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020-87301313、87303068/87303028-812
传 真: 020-87302980
E-mail:cs@gdhuaxin.cn
七、标书款账户
开户银行:农行远洋宾馆支行
收 款 人: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账 号:44032601040004092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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