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08-08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受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局环卫设施采购项目(重招)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 点击下载该文件
一、项目相关信息
1. 采购内容
包号 |
品名 |
数量 |
最高单价(元) |
最高限价(元) |
包一 |
铁制保洁车 |
750辆 |
¥660.00 |
¥495,000.00 |
塑料保洁车 |
550辆 |
¥1,200.00 |
¥660,000.00 | |
铁皮手推小水车 |
50辆 |
¥760.00 |
¥38,000.00 | |
环卫工具房 |
50间 |
¥19,000.00 |
¥950,000.00 | |
彩钢流动公厕 |
20个 |
¥7,000.00 |
¥140,000.00 | |
电瓶快速保洁车 |
10辆 |
¥6,000.00 |
¥60,000.00 | |
合计 |
|
¥2,343,000.00 |
【备注】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出上述各分项的采购预算(包括单价及总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投标人应对本项目的全部货物、安装和服务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项目类别:货物类。
4.交货期: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分批送货到指定地点,第一批送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完成所有送货、安装、调试服务。
5.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获得工商营业执照;
2. 若投标人不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对所投产品的有效授权证明文件;
3. 提供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3年8月9日至2013年8月28日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16号之三高迅大厦11楼(区庄立交旁)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3.要求:潜在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至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若投标人不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对所投产品的有效授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4)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核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附参考模版(请点击打开),或见招标文件附件9-2、9-3];
【备注】以上文件资料在参与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4.售 价:人民币300元整/套。
四、本次招标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州市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www.gdhuaxin.cn)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递交时间:2013年8月29日9:00-9:30(北京时间)。
2. 递交及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16号之三高迅大厦11楼(区庄立交旁)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3.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8月29日9:3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43号【510630】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16号之三高迅大厦11楼(区庄立交旁)【邮编510060】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020-87301313、87303068/87303028-812
传 真: 020-87302980
E-mail:cs@gdhuaxin.cn
七、标书款账户
开户银行:农行远洋宾馆支行
收 款 人: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账 号:44032601040004092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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