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03-29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的委托,对聘请专家对省直公费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业务检查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HX12570116MZCZ
二、采购项目名称:聘请专家对省直公费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业务检查
三、采购预算:476000元
四、采购数量:--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采购内容
包 号 |
包组内容 |
类 别 |
预算金额 (人民币/万元) |
包一 |
聘请专家对省直公费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业务检查 |
服务类 |
47.6 |
2.供应商应对包组内所有内容进行磋商,不允许只对包组内的部分内容进行磋商。
3. 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
六、供应商资格:
1. 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在有效期内的,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6年3月30日至2016年4月8日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珠江宾馆3号楼1楼大堂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3)要求:潜在供应商应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供应商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售 价:人民币200元整/套(售后不退)。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3月30日起至2016年4月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珠江宾馆3号楼1楼大堂)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4月12日14:30:(北京时间)
九、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珠江宾馆3号楼3楼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4月12日14:30:(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珠江宾馆3号楼3楼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二、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6年3月30日至2016年4月1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中路168号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 |
(二)采购代理单位: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珠江宾馆3号楼3楼 |
联系人:刘家栋 |
联系电话:87303028 |
传真:020-87302980 |
邮编:51000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葛小姐 |
联系电话:87303028 |
十四:标书款账户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广州明月路支行
收 款 人: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账 号:44032801040011101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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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20-87300828(总机)
传 真: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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