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09-08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花都区司法局的委托,对花都区司法局街道、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重招)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X11200115SFCZ-01
二、采购项目名称:花都区司法局街道、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重招)
三、采购预算:300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采购内容
包 号 |
包组内容 |
类 别 |
服务期 |
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
包一 |
社区矫正教育矫正项目 |
服务类 |
12个月 |
人民币15万元 |
包二 |
社区矫正社区服务项目 |
服务类 |
12个月 |
人民币15万元 |
2.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3. 服务期:12个月。
4.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五、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须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3. 提供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5年9月9日至2015年9月29日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珠江宾馆3号楼1楼大堂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3).要求:潜在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售 价:人民币300元整/套(售后不退)。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9月9日起至2015年9月2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珠江宾馆3号楼1楼大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30日14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珠江宾馆3号楼3楼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9月30日14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珠江宾馆3号楼3楼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HX11200115SFCZ-01
代理机构联系人: |
葛小姐 |
采购人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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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20-87303028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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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20-87302980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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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珠江宾馆3号楼1楼大堂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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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510060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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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cs@gdhuaxin.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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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农行远洋宾馆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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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
44032601040004092 |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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