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07-27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 2015广州市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承接企业名库录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X10840115CGCZ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5广州市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承接企业名库录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采购内容
包号 |
包组内容 |
类别 |
入库供应商数量 |
包一 |
废玻璃类 |
服务类 |
5家 |
包二 |
废塑料类 |
5家 | |
包三 |
废木质类 |
5家 | |
包四 |
废软包类 |
3家 | |
包五 |
废布碎类 |
3家 | |
包六 |
废纸类 |
5家 | |
包七 |
废皮碎类 |
3家 | |
包八 |
餐厨垃圾 |
5家 |
【备 注】投标人对单一品种类别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单一品种类别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 服务范围及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3. 项目类别:服务类。
四、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提供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时间:2015年7月28日至2015年8月18日每日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珠江宾馆3号楼3楼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3)要求:潜在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投标人工商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核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套(售后不退)。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7月28日起至2015年8月18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珠江宾馆3号楼3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19日9时30分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珠江宾馆3号楼3楼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八、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8月19日9时30分
九、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珠江宾馆3号楼3楼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招标文件公示/下载:HX10840115CGCZ
代理机构联系人: |
葛小姐 |
采购人联系人: |
// |
电话: |
020-87303028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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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20-87302980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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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珠江宾馆3号楼3楼 |
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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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510060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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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cs@gdhuaxin.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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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农行远洋宾馆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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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
44032601040004092 |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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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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