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07-02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的委托,对广州市越秀区东山福利院“全程关怀”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X10880115MZCZ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东山福利院“全程关怀”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400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采购内容
服务内容 |
服务时间 |
采购预算 |
服务工时量下限 |
服务工时量上限 |
东山福利院“全程关怀”服务 |
自签订合同起为期一年 |
人民币40万元/年 |
6800小时/年 |
7480小时/年 |
【备 注】
1、项目有效工时设定:招标文件要求的年度服务工时设定最高不得超过项目年度专业服务总工时6800小时的110%,即7480小时,最低不得低于项目年度专业服务工时6800小时。
2、服务工时评分:服务工时评审占20分, 服务工时评分统一采用量多优先法计算。
按招标文件要求且计划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服务有效总工时数量最多的为评标基准工时,其服务工时评审为满分。例如甲、乙、丙三家机构竞标报价越秀区东山福利院“全程关怀”项目,甲方报的总工时为7400小时,乙方报的总工时为7300小时,丙方报的总工时为7000小时,显然甲报的总工时最高且有效,故甲的总工时7400小时就是本次评标的基准工时。专业服务的有效总工时的中文大写与阿拉伯数字不一致时,以中文大写为准。其他投标人服务总工时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服务工时得分=(投标计划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服务有效总工时量÷评标基准工时)×20
3、投标服务工时限定范围
该项目实行项目投标服务工时升幅范围,投标人的服务工时超出本招标项目升幅范围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该项目最高升幅范围为10%,服务工时超出该范围的为废标。
2.服务范围:越秀区东山福利院
3.服务期限:1年
4.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5.项目类别:服务类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民政部门登记的从事社会工作服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3.提供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5年 7月 3日至 2015年 7月 22日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16号之三高迅大厦11楼(区庄立交旁)。
(3)要求:潜在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至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核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备注】以上文件资料在参与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4)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套(售后不退)。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7月3日起至2015年7月22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环市东路416号之三高迅大厦11楼(区庄立交旁)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23日10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16号之三高迅大厦11楼(区庄立交旁)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7月23日10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16号之三高迅大厦11楼(区庄立交旁)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HX10880115MZCZ
代理机构联系人: |
葛小姐 |
采购人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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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20-87303028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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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20-87302980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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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广州市环市东路416号之三高迅大厦11楼(区庄立交旁) |
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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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510060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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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cs@gdhuaxin.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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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农行远洋宾馆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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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
44032601040004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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