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12-10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受东莞市清溪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东莞市清溪自来水有限公司净水用次氯酸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委托编号:HXDGZC2014081G)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的内容、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包组号 |
包组内容 |
采购数量 |
最高单价限价 |
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
包A |
净水用次氯酸钠采购 |
约465吨 |
人民币1340元/吨 |
详见招标文件 用户需求书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
2.投标人必须提供次氯酸钠生产厂家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地级市(生产厂家所在地或者采购人所在地)或以上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的检验报告(含用户需求书技术参数表一所有项目内容,如实施新国标,检验报告上须含最新国标所列的净水用次氯酸钠的所有项目,必须距离投标截止时间3个月内的检验报告)。
3.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必须提供次氯酸钠生产厂家的经销授权证明。
4.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14年12月10日至2014年12月16日。
2.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4年12月10日至 2014年12月25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3.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九楼B区B902室。
4.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未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不能购买招标文件,注册一般需要三个工作日审批,请各供应商注意安排注册时间;
3) 未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需携带原件注册(包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和相关资质证书等),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还需提交原件的电子档,要求PDF格式;
5.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整(售后不退)。
四、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12月30日下午14:00-14:30(北京时间)。
2.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12月30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3. 开标地点:东莞市清溪镇财经大厦八楼开标室。
4. 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都务必准时参加开标会,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请出示相关身份证明资料以确认投标人代表身份并签名证明其出席,如发现参加开标会的签字代表人与投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不一致时,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监管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监管机构名称:东莞市财政局
监管机构地址:东莞市鸿福路99号东莞市行政办事中心12楼
采购人名称:东莞市清溪自来水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东莞市清溪镇清凤路95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九楼B区B902室。
报名及注册登记联系人:樊艳秋
项目经办人:蔡卓成
电 话: 0769-23300388
传 真: 0769-23307786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201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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