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09-15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清远市人民医院 的委托,对 清远市人民医院全自动凝血分析仪采购项目(三次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点击下载该文件):HX07990114YLZC-02
二、采购预算:61万元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3.1 采购内容
包号 |
内容 |
采购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1 |
全自动凝血分析仪 |
1台 |
61 |
3.2投标人应对包组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3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二节《用户需求书》。
4. 交货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后10日内交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培训。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2. 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对所投产品的合法授权证明;
4.3 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4 所投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注册证须含附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4.5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4.6 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谈判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4.7 投标人必须提供2014年1月份或之后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并在有效期内);
4.8投标人必须提供2013财务报告或2014年某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4.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时间:
5.2地点:清远市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1层A
5.3要求:潜在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至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手续及购买招标文件:
5.4 售价:人民币150元整/套(售后不退)。
六、公示
6.1本次招标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清远市政府采购网(www.qycg.gov.cn)、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www.gdhuaxin.cn)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6.2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时间:
7.2 递交及开标地点:清远市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1层A
7.3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清远市人民医院
采购人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银泉路B24号区
联系人:许先生
电 话:0763-3113902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地 址:清远市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1层A
联系人:唐小姐、肖小姐
电 话: 0763-3813386、020-87301313
传 真: 0763-3813386-889、020-87302980
E-mail:cs@gdhuaxin.cn
九、标书款账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清远金沙支行(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收款人: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帐 号:4468 4501 040 0080 96(购买招标文件帐号)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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