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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民政局清远市清城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4-03-06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清远市清城区民政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清远市清城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委托编号:HX06990013MZCZ)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本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3月6日至2014年3月12日五个工作日,相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相关信息

1.采购内容

包号

包组内容

采购预算

(万元/每年)

采购预算

(万元/三年)

包一

凤城街道西湖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120.00

360.00

包二

洲心街道启明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80.00

240.00

包三

洲心街道洲心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30.00

90.00

包四

东城街道青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80.00

240.00

包五

横荷街道打古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30.00

90.00

2. 投标人可选择一个子包或多个子包投标,但应对各包组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本项目各子包不兼中,选择多个子包投标的投标人须承诺其中标先后顺序。

3.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二节《用户需求书》。

4. 服务期:本项目各子包三年为一周期,周期内一年一签,每年均进行末期评估,末期评估合格后续签,评估不合格的不予续签,按照政府采购工作程序重新确定运营机构。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3. 承诺在参加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年检或年度考核合格,社会信誉良好;

4.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5. 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谈判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6. 投标人必须提供2013年11月份或之后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并在有效期内);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4年3月6日至2014年3月12日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清远市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1层A02a室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3.要求:潜在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至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手续及购买招标文件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 售价:人民币150元整/套(售后不退)。

四、公示

1.本次招标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清远市政府采购网(www.qycg.gov.cn)、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www.gdhuaxin.cn)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2.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递交时间:2014年4月1日14:30-15:00(北京时间)

2. 递交及开标地点:清远市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1层A02a室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3.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4月1日15: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清远市清城区民政局

采购人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环城二路名都13号楼2楼 

联系人:先生 

电  话:0763-3391056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地  址:清远市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1层A02a室(清远分公司)

联系人:唐小姐、刘小姐

电  话: 0763-3813386020-87301313

传  真: 0763-3813386-889、020-87302980

E-mail:cs@gdhuaxin.cn

七、标书款账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清远金沙支行(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收款人: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帐  号:4468 4501 040 0080 96(购买招标文件帐号)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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