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02-19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受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肌电诱发电位分析仪、脑电图记录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2月20日至2014年2月26日五个工作日,相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相关信息
1. 采购内容
包 号 |
包组内容 |
类 别 |
数 量 |
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
包一 |
肌电诱发电位分析仪 |
货物类 |
1台 |
50万元 |
包二 |
脑电图记录仪 |
货物类 |
1台 |
25万元 |
2. 投标人应对各包组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 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4.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本次采购为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获得工商营业执照。
2.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对所投产品的有效授权证明文件。
3. 若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 提供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5.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
2.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16号之三高迅大厦11楼(区庄立交旁)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3.要求:潜在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至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至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报名: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对所投产品的有效授权证明文件。
(4)若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提供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5)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附参考模版(请点击打开),或见招标文件附件5-2、5-3];
4.售 价:人民币300元整/套。
四、本次招标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州市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www.gdhuaxin.cn)】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可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递交时间:
2. 递交及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16号之三高迅大厦11楼(区庄立交旁)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3.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路250号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16号之三高迅大厦11楼(区庄立交旁)
联系 人:
联系电话: 020-87301313、87303068/87303028-813
传 真: 020-87302980
E-mail:cs@gdhuaxin.cn
七、标书款账户
开户银行:农行远洋宾馆支行
收 款 人: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账 号:44032601040004092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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