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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民政局2014年花城街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4-01-28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市花都区民政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广州市花都区民政局2014花城街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委托编号:HX07470014MZCZ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41292014211五个工作日,相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的内容、数量

1.采购内容

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

最低服务工时量

总预算

2014年花城街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为一个周期

不得低于22270小时,不得高于25500小时;三年合计不得低于66810小时,不得高于76500小时

每一年为人民币200万元,三年共为人民币600万元

 

【备 注】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2. 服务范围:广州市花城街道管辖范围。

3.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4. 项目类别:服务类。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在民政部门登记的从事社会工作服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3. 提供投标人工商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时间:20141292014217每日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16号之三高迅大厦11楼(区庄立交旁)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3.要求:潜在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至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 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工商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核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附参考模板,见招标文件附件1617)。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四、已购买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投标截止前3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五、招标文件质疑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公示期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原件,逾期质疑无效。投标人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的质疑属于无效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

六、本次招标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州市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www.gdhuaxin.cn)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递交时间:2014218 14:0014:30(北京时间)

2. 递交及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16号之三高迅大厦11(区庄立交旁)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3.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21814:3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花都区民政局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35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16号之三高迅大厦11(区庄立交旁)

联系人:小姐(客服部)

  : 020-8730131387303028812

  : 020-87302980  

E-mailcs@gdhuaxin.cn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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