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11-19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清远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对清远市人民医院呼吸机、麻醉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X06540113YLZC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人民医院呼吸机、麻醉机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235.6万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采购内容
包号 |
包组内容 |
采购数量 |
预算金额(万) |
包一 |
呼吸机、麻醉机 |
一批 |
235.6万 |
2. 投标人应对各包组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4. 交货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交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培训。
五、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对所投产品的合法授权证明;
4. 若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所投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注册证须含附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5.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 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谈判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7.投标人必须提供2013年9月份或之后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有效期、专用章等);
8.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2012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者2013年5月份后的财务报告。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潜在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至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手续及购买招标文件: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11月19日起至2013年11月25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清远市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1层A02a室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2月12日15时0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清远市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1层A02a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12月12日15时0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清远市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1层A02a室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人:
电话:0763-3113903
联系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新城银泉路B24号区
代理机构联系人:
电话:0763-3813386、020-87301313
传真:0763-3813386、020-87302980
联系地址:清远市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1层A02a室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清远金沙支行(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帐号:4468 4501 040 0080 96(购买招标文件帐号)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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