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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环保生态改良剂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13-11-18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清远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的委托,拟对清远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环保生态改良剂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HX07100113CGCZ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环保生态改良剂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40.848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采购内容

包 号

包组内容

类 别

最高限价(万元)

包一

环保生态改良剂

货物类

40.848

2. 响应供应商应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3. 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用户需求书》。

五、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对所投产品的合法授权证明;

4、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5、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谈判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6、投标人必须提供20139月份或之后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有效期、专用章等);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潜在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至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手续及购买招标文件: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公示期及相关媒体:

1、本项目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131118起至 2013年11月22

2、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法定媒体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清远市政府采购网(www.qycg.gov.cn)、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www.gdhuaxin.cn);

3.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七、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1118起至20131122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1A02a室 )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1311261000分;

3、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清远市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1A02a室 。            

八、谈判时间:2013112610时。

九、谈判地点:清远市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1A02a室 。  

十、联系信息:                

采购人联系人:先生

电话:0763-3556145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姐、小姐

电话:0763-3813386020-87301313

传真:0763-3813386-889020-87302980

联系地址:清远市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1A02a

十一、缴纳谈判保证金:
1
.截止时间:201311241700分(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
2
.金额:包一: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

3、谈判保证金专用账户如下: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清远金沙支行

收款人: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帐号:4468 4501 040 0080 96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3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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